為何在香港上市?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簡稱”香港交易所”)是全球主要交易所之一,為一家有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在香港及英國倫敦圴有營運交易所, 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簡稱”聯交所”)。香港聯交所一直是很多企業上市集資的主要市場,除了由於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香港新股申請程序透明度高、上市指引全面、採用同一準則審批所有申請人及香港有著作為中國與國際市場的主要連繫的獨有優勢外,香港匯集了大量及多元化的投資者,有助推動上市證券的市場流通量,而香港聯交所的滬深港通亦為中國接通全球市場提供方便、有效的跨境渠道,使上市企業不但能夠接觸國際投資者外,還可以接觸到中國內地投資者,故香港聯交所一直是眾多來自各行各業的企業的上市集資首選平台。截至 2020 年,香港聯交所在過去 12 年中的 7 個年度在全球首次公開招股集資中心排名第一,同時亦是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公司集資中心。 赴港上市的基本要求 香港聯交所在香港經營兩個股票市場, 主板是為發展比較穩健的公司而設的市場, 上市公司包括銀行、綜合企業、房地產公司、保險和金融公司, 而創業板(GEM) 是在 1999 年推出, 仿照美國的納斯達克指數(NASDAQ)進行設計,主要目標為持有增長潛力的新行業提供融資渠道。相對於香港聯交所在主板市場來說, 創業板具有更高的風險,主要供專業投資人士參與。一般而言,在香港聯交所主板和創業板上市主要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香港主板上市條件
符合下列三個測驗要求之一:
1. 盈利測試
• 過去三年稅後盈利≥ 5,000 萬港元 (最近一
年盈利至少達 2,000 萬,及前兩年累計盈利
至少達 3,000 萬港元)
• 上市時市值≥ 5 億港元
2. 市值/ 收入測試
• 上市時市值≥ 40 億港元
• 最近一個經審計財政年度之收入≥ 5 億港元
3. 市值/ 收入/ 現金流量測試
• 上市時市值≥ 20 億港元
• 最近一個經審計財政年度之收入≥5 億港元
• 前 3 個財政年度來自營運業務的現金流入≥1
億港元
其他條件
1. 具備不少於三個會計年度的營業紀錄;
2. 公眾股最低持股量 25% , (如發行人預期市值超100 億港元,可酌情降至 15-25%)
3. 上市時最少須有 300 名股東;
4. 管理層最近 3 年無變動;
5. 控制權最近 1 年沒變;
6. 至少 3 名獨立董事, 且至少佔董事會成員 1/3;
7. 每半年提交一次財務報表。
香港創業板(GEM)上市條件
市值至少達 1.5 億港元及前 2 年經營業務淨現金流入≥3000萬港元
1. 上市申請前 24 個月的活躍業務紀錄;
2. 公眾股最低持股量 25% ( 如發行人預期市值超 100 億港元, 100 億港元,可酌情降至 15% -25%)
3. 上市時最少須有 100 名股東;
4. 管理層最近 2 年無變動
5. 控制權最近 1 年沒變;
6. 至少 3 名獨立董事, 且至少佔董事會成員 1/3;
7. 季披露財務報表, 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
生物科技公司在港上市(第 18A 章)
全球市場不斷變化,推動公司著重市場份額先於盈利,故此許多牽涉研發工作的行業例如醫藥或生物科技的行
業,在發展商業產品或服務賺取收入前,都有從資本市場集資的需要。香港聯交所於 2018 年 4 月推出新的“主
板上市規則”第十八 A 章,並發出香港交易所指引信 HKEX-GL92-18。自推出新上市製度以來,截至 2020 年
4 月底香港交易所已迎來 28 家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融資額達 825 億港元。其中,共有 16 家未有收入的
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共募集 397 億港元,占同期香港新股市場總融資額的 6.7%。草擬符合上市規則要求及與上
市申請人業務有關的招股書是每個上市項目的必須且重要環節。本所不僅能從法律角度提供起草招股書的專業
服務,我們的團隊擁有熟悉生物化學、生物科技和醫學知識的成員。他們對生物科技公司業務所涉及的專業術
語有著一定的認識,有助理解上市申請人業務及與相關專業人員的溝通,能加快撰寫招股書和回复詢問的過程。
我們其中一個合夥人是香港生物醫藥創新協會的長期法律顧問並為該會提供各類法律意見。同時我們也是香港
生物醫藥創新協會的公司會員。香港生物醫藥創新協會於 2017 年成立。該會由多名生物科技產業專家及投資業
界人士共同組成,與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達成戰略合作,引入海外卓越的生物醫藥創新科技項目與產業,並提
供各方面的協助,包括制定產業化及商業發展計劃、融資上市、公司管治及審計、研發技術、專利保護、政策
法規、臨床實驗設計及規劃等方面,以進入國內及亞洲市場,促進國內外生物醫藥科技的資源整合。
我們專業的企業融資服務團隊主要由擁有近 20 年的市場融資經驗,曾經幫多間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